索 引 号:GCX0030/2026-05724
发文机关: 广昌县教育体育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6-23
广昌县2026年城区中学七年级新生免试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赣教基字〔2026〕1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中学七年级新生招生入学行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县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科学有序地做好县城区七年级新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和我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主要目标
广昌县城区七年级新生免试就近入学坚持教育公平原则,坚持县城区中学统筹均衡发展原则,坚持就近志愿与随机派位入学相结合原则,全面落实“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政策,确保招生工作依法、合规、平稳、有序进行。
三、招生原则
由于我县城区范围较小,根据义务教育法及相关规定,县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入每所初中就读,均属就近入学范畴,各中学学区范围难以界定,加上老城区学生集中,难以全部实施单校划片对口招生,因此实行就近志愿与随机派位入学相结合方式确定入学名单。
(一)免试入学。凡县城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均免试升入城区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招录新生,严格禁止招收择校生。
(二)就近优先。县城各中学在未突破学校招生计划数的情况下,均优先满足就近志愿。
(三)随机派位。如志愿升入某中学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无法化解消纳,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四)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和“阳光分班”政策。
(五)免费入学。严格执行政策,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四、相关规定
1.具有旴江镇顺化村、大塘村的招呼和桔树两村小组、赤岸村南头水库户籍村民子女及杨溪水库搬迁至顺化村居住的移民子女,学籍在旴江镇中心小学且连续就读三年以上的毕业学生,可在填报志愿时申请优先升入广昌县第一中学七年级就读。
2.现役军人、荣立三等功以上退役军人、在职消防员、烈士的子女等各类各级政府部门明确的入学优待按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3.具有旴江镇清水村14个村小组户籍和旴江镇北门村上熟源、来山上、横塘塍村3个村小组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在填报志愿时申请优先升入广昌县第二中学七年级就读。
4.具有旴江镇大塘村上堡、下堡、云庄、彭上、坪头、招源、长桥尾7个村小组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在填报志愿时申请优先升入广昌县第三中学初中部就读。
5.甘竹镇答田小学毕业生可在填报志愿时申请优先升入广昌县第二中学就读。
6.上述五类小学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未申请优先入读学校的,在电脑随机派位后,视同放弃优先选择权。
7.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城区户籍户、房产户非城区小学的毕业生(乡镇学校及县域外学校)申请转学入读城区中学的,可于8月5日前向县教体局教育股递交转学认定材料,申请参加就近志愿与随机派位入学(摇号入学)。逾期递交转学认定材料的,不予安排参加就近志愿与随机派位入学(摇号入学),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富余的中学入读。
8.县城区小学毕业的学生需转入本县乡镇中学或县外中学的,向学校提交申请后不再安排广昌县城区中学学位。
五、招生办法
1.制定招生计划。县教体局在志愿填报前,科学合理确定县城区各中学七年级新生招生计划数。
2.填报入学志愿。各城区小学在6月组织学生和家长填报《广昌县城区小学毕业生免试入学志愿表》。志愿设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和第四志愿,学生和家长根据自己的意愿从广昌县第一中学、广昌县第二中学、广昌县第三中学和广昌县旴源学校这四所学校中选择依序填报。符合优待条件的,还需提交户籍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供审核确认。
3.审核确认资格。县教体局核查学生学籍信息后,再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核查户籍等信息,对每位学生入读县城区中学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如学生和家长提供虚假材料的,则取消该生入读县城区中学资格,或由教体局根据学位情况直接决定安排至有学位富余的初中学校。
4.确定升学名单。分四步依次进行,直至所有符合升入县城区初中学校的学生全部录取完毕。
第一步:符合优先选择条件的学生,优先安排升入志愿初中学校。学生名单在相关学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步:对第一志愿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招生学位数的初中学校,则第一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直接确定升入该初中学校;对第一志愿人数超过剩余招生学位数的初中学校,且超过人数无法化解消纳,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产生该校入学名单。电脑随机派位由县教体局组织,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代表、家长代表等人员参与监督, 公证员现场公证,由家长代表具体操作。
第三步:第一志愿落选的,如第二志愿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招生学位数的初中学校,则第二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直接确定升入该初中学校;对第二志愿人数超过剩余招生学位数的初中学校,且超过人数无法化解消纳,则再次采用电脑随机派位产生该校入学名单。
第四步:按照第三步方法,根据学生后续志愿和剩余招生学位数情况,依次通过直接确定或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最终确定所有县城区初中学校入学名单。
5.公示派位结果。电脑随机派位后,在各城区小学张贴学生名单,并通过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发放入学通知。县教体局汇总县城区各初中学校入学名单,并下发《初中新生入学通知书》。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方案,深入解读有关政策,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消除社会疑虑,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进行。
(二)精心部署。县教体局和有关部门及学校要根据方案要求,各负其责,认真审查学生资格,规范操作程序,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加强监督。加强对招生工作的过程监督,坚决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各部门、各学校必须严格审核把关,不得违规提供各类虚假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的,予以严肃查处。
(四)严肃纪律。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纪律,按入学通知书接纳学生,凭录取花名册建立新生学籍,不得违规招生,不得接纳未经县教体局正式录取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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