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GCX0030/2026-05771
发文机关: 广昌县教育体育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6-26
广昌县2026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及城区中小学转学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6年秋季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根据《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赣教基字〔2026〕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抚教体基函〔2021〕16号)等文件精神,巩固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推进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满意度,结合广昌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精神,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划片招生,免试免费就近入学
实行划片招生,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招录新生,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二)公开透明,保障教育机会公平
坚持“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政策,建立和完善招生工作公示、咨询和社会监督等工作机制,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坚持随迁子女“两为主、两纳入”原则,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政策,保障残疾儿童教育。
(三)高效便民,教育服务快捷精准
按照“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要求,切实简化、优化入学手续,科学合理设置报名流程。开通网络报名系统,广大家长只需网上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即可申请报名,解决家长报名排队难、跑腿累、复印多等问题,为广大家长提供便民服务。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城区小学学区内符合入学资格条件的年满6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以及乡镇学校、县外学校符合条件转入城区小学就读的学生。
(二)招生条件
1.城区小学必须严格按照学区划分招收一年级新生,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招收符合条件的学区内其它年级的插班生。
2.城区户籍户和购房户。符合条件的学区内新生或插班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即学生出生证、户口本或房产证(非商铺)。适龄儿童与其法定一方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可预报其户籍所对应学区的小学。房屋产权证是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的(所拥有的产权比例不得少于51%。),可预报该房产所对应学区的小学。若房产证已被抵押,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购房正式发票(或契税缴纳凭证)原件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动产权证明。购房户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房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购房正式发票(或契税缴纳凭证)原件。
户籍户要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适龄儿童单独成户或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的,不作为适龄儿童入学的依据;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不作为适龄儿童入学的依据。
3.城区经商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满3个月以上。认定材料:户口簿、出生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商铺租赁合同及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营业执照经营状态“正常”。无实体商铺的网店经商户子女不予安排。城区经商户子女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富余的学校就读。
4.城区务工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满3个月以上。认定材料:户口簿、出生证,法定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城区务工户子女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富余的学校就读。
5.未取得合法房产手续的建房户或购房户(即“小产权房”)子女要求到城区学校就读,需提供相关的建房、购房手续及实际入住后的水电费发票原件,或根据小产权房所在的村小组、村委会、旴江镇人民政府提供的备案登记表上的名单,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学位富余的学校就读。“小产权房”购房户若能提供“两违”办处理证明的,则可到房屋产权所对应的学区就读。
6.现役军人、荣立三等功以上退役军人、在职消防员、烈士的子女等各类各级政府部门明确的入学优待按相关政策文件执行。认定材料: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其它有效证件、户口簿、出生证。
7.特殊情况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有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转学,由其实际监护人(或扶养人)向县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教体局班子会集体研究同意后进行合理安排。认定材料:户口簿、出生证、乡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及其它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8.学区划分文件中遗漏区域或新建的住宅小区还未明确学区的,由县教体局安排人员实地察看核实后按学区划分原则确定学区进行报名。
四、小学学区范围
以县城街道、路段、门牌号为依据划定城区每所小学的学区范围。2026年秋季学期各城区小学的学区范围与2025年秋季学期的学区范围相同。2026年城区各小学学区范围如下(见附图):
1.第一小学学区范围
总界限:东至西沿河路(天河国际至团结路延伸段),南至团结路北侧(旺角计生委段)、北门路北侧(太平岗6号及以后的居民除外。),西至恒信花园西面下面的小路及白莲市场后面的山窠,北至建设东、西路南侧。建设东路南面、沿江路、天河国际、子暄南路、安居小区、石屋下、横塘塍、来山上、旴江花园、奥沪、向阳新城、珠江花园、怡和花园、桃园小区、吴家岭、揭家堡、后塘、孙家衕、横街、上陈家井、桥仔头、曾家衕、邱家衕、下街、人行桥双号;胜利街、火烧坪、太平岗1号至5号的居民;腊树下、松仔山、孔家园、白莲市场、恒信花园。
2.第二小学学区范围
总界限:东至西沿河路(翔丰大酒店至森林公园段)、广莲路北延伸段(星辰花园段),南至建设东、西路北侧延伸至新亭路段,西至昌厦公路、上熟源路,北至莲乡大道南侧(森林公园至广莲路十字路口段)、星辰花园北侧路段。建设东路北面、沿江路(翔丰大酒店以北)、子暄北路(新圳北路)、鼎祥路、莱山路、文渊路、思贤路、竹庭路、爱莲名苑、建设西路北面、卖竹坪、太阳山、鑫莲名苑、翡翠城、广昌路、大塘尾,农民大楼、学府嘉苑、金色学府、书香名苑、中央公馆、星贵名城;新亭惠民小区、莲香小镇、金悦府;莲城国际、莲乡明珠、青花塘、吴家坡、莲花苑、莲乡大道以南;昌华金苑、鹏程一号、盛世家园、复兴花园、汽车修理城、星辰花园、和睦苑。
3.第三小学学区范围
总界限:东至河东新区,南至莲乡大道(莲花广场至广莲路十字路口段)北侧,西至广莲路北延伸段(星辰花园段)、油菜园附近,北至莲爽大道(西延伸至新远健大道、东延伸至鸿先路)南侧。二中、学府锦苑、香港花园、莲爽山庄、阳光公寓、亨泰茗城、油菜园。光耀现代城、澳沪滨江豪庭、莲江世纪豪庭、景秀家园、金桥江锦、澳沪阳光花园、莲江港湾豪庭。
4.第四小学学区范围
总界限:团结路北门段延伸至自来水厂以东,团结路计生委段延伸至西沿河路以南区域。滨江一号、中盛一号、北门村部分小组、旺角、人行桥单号居民。太平岗6号以后的居民、上门楼、杨家坊、焦坑、农贸大市场、第三中学周边区域。恒信花园西面下面小路及白莲市场后面的山窠为界以西、建设西路延伸至新亭路以南、北门路以北区域:金钟岗、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青桐村,小港村部分村小组。
5.第五小学学区范围
金江府、碧桂园、御景天城、半岛江景、九鼎湾等河东雁塔新区住宅小区。滨江一号、中盛一号、旺角、大塘村、白田村、青寿村、文会村、小港村部分村小组。
6.旴江镇中心小学学区范围
顺化村各村小组、顺化、一中、林业局、旴江林场、园艺场、中坊、砖瓦厂、罗家、老虎塅、赤岸村、旴江府、莘莘学府、月亮湾桥南安置房。
7.第六小学学区范围
莲爽大道西延伸至新远健大道、东延伸至鸿先路以北区域。沙子岭、园区周边、园梦公寓、梦想家园。桥头村、下兰村。
8.旴源学校学区范围:
活力湾周边区域。
五、招生及转学操作流程
(一)一年级新生招生流程
1.发布公告。6月26日向社会发布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入学政策、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网上报名时间以及咨询方式等。
2.城区户籍户和购房户。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登录“赣服通”录入相关信息,进行网上预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从2026年7月15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
3.城区经商户和务工户。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不在网上预报名,于8月3日至12日带好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体局教育股现场集中登记。
4.未取得合法房产手续的建房户或购房户(即“小产权房”)。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不在网上预报名,于8月5日、6日带好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水电费发票到第四小学现场预报名。或于8月7日至12日到县教体局教育股现场登记。
5.报名信息核实。各学校对网上报名登记的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并逐一进行初审。初审时间从2025年7月16日开始至8月5日结束。
6.资格审查。8月6日至8月14日,教体局组织力量集中复审入学登记材料。
7.新生公示。8月18日县教体局在“莲乡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对符合就读条件的一年级新生进行公示。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或线下登记预报名的,一旦所属学区学校学位已满,则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它有学位的富余的学校就读。
(二)转学流程
1.城区户籍户或购房户。符合转学条件的小学生或监护人于8月5日、8月6日到学区对应的学校登记信息,学校对转学认定材料进行初审,县教体局进行复审。或于8月7日至8月12日到县教体局教育股现场登记,由县教体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如果学校学位能够满足符合条件的学生数,则全部转入该学校,如果符合条件的学生数大于剩余学位数,则由县教体局根据各学校学位剩余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随机派位,产生转入学生名单。随机派位未派中的学生则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富余的其它学校就读。随机派位由县教体局组织,教体局工作人员、转入学校工作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共同参加。
2.城区经商户和城区务工户。符合转学条件的小学生或监护人于8月7日至8月12日到县教体局教育股现场登记,由县教体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富余的学校就读。
3.未取得合法房产手续的建房户或购房户(即“小产权房”)。符合转学条件的小学生或监护人于8月5日、6日带好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水电费发票到第四小学登记信息,学校对转学认定材料进行初审,县教体局进行复审。或于8月7日至8月12日到县教体局教育股现场登记,县教体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富余的学校就读。
4.符合转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和初中八年级、九年级插班生带好相关转学认定材料于8月5日前到县教体局教育股办理转学登记手续。其中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户籍户、房产户非城区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乡镇学校及县域外学校)可申请填报《广昌县非城区小学毕业生免试转学志愿表》,参加县城区小升初就近志愿与电脑随机派位入学(摇号入学),逾期递交转学认定材料的,不予安排参加县城区小升初就近志愿与电脑随机派位入学(摇号入学),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富余的城区中学七年级就读;初中八年级、九年级插班生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富余的学校就读。
5.转入学生确定了转入学校后到转入学校填写《广昌县中小学转入就学申请表》,学校审核签字盖章后再到教体局教育股办理学籍流转手续。
六、一年级新生招生时间安排
6月26日:公布招生方案、网上预报名工作指南。
7月15日--7月31日:一年级城区户籍户和购房户新生家长登录“赣服通”录入相关信息,进行网上预报名。
7月16日--8月5日:各学校对网上预报名登记信息逐一进行初审。
8月6日--8月14日:教体局组织力量集中复审预报名材料。
8月18日:县教体局在“莲乡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通过“赣服通”预报名和线下登记预报名,且符合就读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名单。
9月1日:家长带好入学资料原件、预防接种证(不需复印)到学校报到注册。
七、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
招生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把握政策,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城区小学必须安排招生工作人员实地察看本校学区范围,做到了如指掌,要在学校招生公告中公布本校学区范围、招生时间、地点和应携带的相关证件。
(三)严肃招生纪律
各学校及县教体局招生工作业务股室务必认真审核学生报名提供的户籍、房产手续等入学、转学申报材料,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各学校对县教体局的工作安排、学生安置、统筹调度必须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得推诿扯皮。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广昌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4-3611792(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
附件:1.广昌县中小学转入就学申请表
2.县城小学学区示意图
附件1
广昌县中小学转入就学申请表
转入学校:
姓 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民族 | ||||||||
全国学籍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
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 | 现家庭住址 | ||||||||||
转入年级 | □小学 级 □初中 级 □普通高中 级 | ||||||||||
父母或监护人情况 | 称谓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原就读学校 | 省 市 县(市区) 学校 | ||||||||||
原就读年级 | □小学 级 □初中 级 □普通高中 级 | ||||||||||
转学原因 | □ 回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就读 □居住地发生变更 □ 父母或监护人务工(经商)地变更 □ 其他原因: 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就学证明材料 核验情况 经手人签字: | 回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就读:□户口本(居住证) …… | ||||||||||
居住地发生变更:□房产证 □不动产证…… | |||||||||||
法定监护人务工地变更:□务工证明 □缴纳社保材料 …… | |||||||||||
法定监护人异地经商:□营业执照 …… | |||||||||||
其他情况: | |||||||||||
转入学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转入学校签章: 年 月 日 | 转入学籍主管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 |||||||||
说明:1.本表一式2份,转入学校和县教体局学籍主管部门各存一份。 2.转出学校需打印一份学生电子学籍卡并加盖公章提供给转入学校。申请转学时必须拍照上传学籍信息表作为转学证明材料。
附件2
学区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