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GCX0032/2020-00414
发文机关: 广昌县城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2-11
广昌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主动公开、狠抓落实,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9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确定了分管领导,对贯彻实施《条例》精神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了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机构,成立了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局信息公开工作。
1.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清理、取消、下放事项的衔接。按照上级要求,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后,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3项,保留的所有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全部在政务服务中心外网公开。
2.公布服务清单,提供便捷服务。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局梳理后的全部审批(监管、服务)事项,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到“批”、“管”结合。在优化审批服务、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维护好整洁、美观、有序的市容秩序是关键,事中事后的监管必须跟得上。对于道路挖掘、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等审批事项,局行政审批股审批完毕后,执法人员及时对接上,对该工程严格执行批后监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对未按审批手续进行施工,影响行人通行和市容整洁的,执法人员将给予叫停,做到既批又管,不批也管,确保行政审批工作依法进行。
4.规范公开财政资金信息。我局按县财政局要求及时公开了经批准的预算、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预决算公开内容按要求细化至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三公”经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项也按要求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程序不够规范、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央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建立长效工作要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内容。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以学习贯彻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创新公开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完善信息公开载体,继续加强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做好信息上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其他报告事项。
广昌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