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GCX0011/2021-00616
发文机关: 广昌县林业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01-26
广昌县林业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和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以推进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为目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真实性和全面性,严格做好政务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现特向社会公布县林业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的统计数据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共发布各类信息116条。本报告在广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平台上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公布事项有疑问,请与广昌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昌县旴江镇顺化渡127号;邮编:344900;联系电话:0794-3622393)。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条例》在我局全面、准确、有效地施行,县林业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公开信息平台的发布工作。同时明确了局属各单位、各股室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县林业局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深化公开内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县局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配套措施,梳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要求、方式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三)监督保障情况
县林业局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和“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出台专项制度,明确公开范围,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机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考核评议措施,加大了网上公开力度。在工作执行上,我局能认真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安排部署,2020年我局未发生泄密事件、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涉诉事件,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87 | 300 | 68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5 | 38 | 133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三)不予公开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尽管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一是一些信息未能及时公开,信息质量、宣传力度还有待于提高,信息公开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办理程序和工作机制亟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有序、便民、高效。
下一步工作中,县林业局将认真查找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下年度工作中认真加以分析研究,切实加以改进: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做到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工作长效;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