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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GCX0018/2022-00451

    发文机关: 广昌县公安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1-27

广昌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09:02 来源: 广昌县公安局

202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特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并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广昌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昌县江镇河东新区政心路,邮编:344900;电话:3627420,电子邮箱:gcgabgs@163.com)。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完善工作机构及人员。调整充实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赖向晖任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余火圣为副组长,配备了具体办事人员2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了《县公安局主要工作职责》、《广昌县公安局政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同时制定监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制度以及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政务信息公开评议制度,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我局的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工作,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全部公开。重点是机构设置、职能、工作流程等;有关项目审批、发证、验照、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等方面的事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四)加强监督保障。本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以来,广昌县公安局共主动公开工作资讯类信息56,人事及其他信息41;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狠抓落实,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权责清单梳理工作,2021年,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事项176项,行政处罚1289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8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0000

0

2.重复申请

0

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0000

0

3.其他

0

00000

0

(七)总计

0

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虽然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二是公开资料管理不够规范,未完全装订成册立卷归档,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意识还不够强。

2022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政务公开的认识,充分意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

(二)突出公开内容的重点,让普通群众都能够看得懂,弄的清。

(三)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上下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自觉性。

(四)及时高质量地报送政务公开信息。

(五)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作用,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面向社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便于基层和群众监督为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我局主要采取以下公开形式:

  (一)通过微信、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介公布;

  (二)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网和网页公布;

  (三)在警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宣传橱窗上公布;

(四)通过口头告知的办法,使前来公安机关办事的群众了解办事程序和要求;

(五)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代表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认真收集、听取基层民警和群众对公安机关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广昌县公安局

202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