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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GCX0007/2023-00274

    发文机关: 广昌县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1-13

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17:21 来源: 广昌生态环境局

一、总体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制度,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标准、方式,注重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2022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履行政务公开职责,立足生态环境行政管理职能,本着守好美丽广昌一方“绿水青山”,为广昌人民留住“金山银山”的主导思想,“推行透明政务,打造阳光政府”为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每日向社会公布空气质量状况,严把企业污染物依法排放关口,严查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并按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将其在政府网站公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一直非常重视,根据主要领导同志工作变动,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并配备了1名专职干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二)严格管理,规范发布。在信息公开前,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了严格审查。主要体现在,一是根据生态环境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我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公开范围,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二是公开形式和公开方式科学、便民、有效,充分利用生态环境资源内、外网在互联网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加强公示栏、工作动态等公开载体建设,方便群众查询。三是科学合理分类登记,编制职权及公开目录等,规范、专人管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档案资料。四是在局办公地和网站设有电话、意见箱等,并建立完善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无泄密事件发生,抽查检查无过失记录。五是依据文件精神,我局认真清理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采集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态环境和保密工作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依法更新公开。

(三)强化督促,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对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在县委、县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的关心、帮助下,我局网站开通以来,按照统一部署,我局已将应公开信息在“广昌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环境保护局栏”予以公开,2022年共新增发布网上公开信息 171 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71 条,为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众提供了便捷、丰富、详实的生态环境信息资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开始,我局对部分岗位进行了轮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更换较为频繁,存在有操作失误,发布的信息与栏目不匹配等经验不足的问题;由于工作人员写作水平有限,信息公开的内容存在不够丰富详实、少数栏目内容更新较慢、也时不时有少量错别字存在,这些方面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下一步,我局紧紧围绕这些不足问题,增强对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严格把控政务公开信息的发布,减少错误的发生,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日益关切的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安全热点问题,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延伸,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工作的改进,为公众提供满意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