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GCX0047/2026-05007
发文机关: 尖峰乡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3-26
广昌县尖峰乡机构职能
一、乡党委的主要职责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实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
2.促进经济发展。编制和执行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
3.组织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本乡“三农”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教体、民政、财政、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4.实施综合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生态环境、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5.维护社会稳定。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6.指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务公开,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7.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8.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强乡步伐;推进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9.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10.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乡人大的主要职责
11.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1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1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14.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1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6.完成上级人大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府工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尖峰乡人民政府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主要职责
1.党政办公室:承担乡党委、政府机关运行服务保障工作。具体负责文秘、机要、保密、信息、史志、档案、会务及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承担机关的综合协调、调查研究、督查督办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权责清单、政务公开、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事项相关工作;承办纪检监察相关工作;承办人大主席团相关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完成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党建办公室:承担乡党建工作以及党建带群建工作。具体承担基层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承担组织、干部、人才、机构编制、社工、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侨务、民族宗教、老干部、关心下一代、群团等相关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承担“两企三新”党建有关工作;指导做好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完成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民生服务办公室:承担乡民生保障服务工作。具体承担人居环境治理、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承担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医疗保障住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方面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思想政治建设、权益保障、就业指导、拥军优抚、困难帮扶等工作。完成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乡经济发展各项事务。具体承担经济发展规划的拟定和落实相关工作;做好经济运行态势分析监测,做好各类经济指标数据等统计工作;承担财政、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村级账务管理、项目申报等工作;抓好项目建设、创新创业、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承担农业农村、粮食、乡村振兴、林业、水利、交通运输等工作,推动一二三产业高质量发展;承担科技以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工作完成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乡平安法治各项工作。具体承担社会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承担各种自然灾害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对预案的拟制和执行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消防、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相关工作;负责综治中心运行、基层网格管理、指挥平台建设、健全基层治理体系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协调司法行政、治安联防等工作。完成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审批服务事项受理和办理。负责承办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协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负责制定有关审批服务及日常运行的规定制度,统一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处理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政务服务网的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等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负责为开展延伸服务的村 (社区)便民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完善审批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和工作规程,探索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
7.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履行乡镇执法职责,负责行使辖区内安全生产、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文教卫生和农林水等部门赋予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在上级有关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助上级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联系方式:0794-3691026,联系地址:广昌县尖峰乡街道东路1号。
负责人:廖晓敏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