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广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及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结果
为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县中心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及税额标准调整的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广昌县税务局将起草的县政府文件《广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及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期满,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广昌县税务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