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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迁移户口
内容 请问农村户口在城市购房后,是否必须迁移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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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其他事项
办件编号 GCXZXX20250800441 提交时间 2025-08-12 08:58:33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刘严池女士:

关于你询问农村户口在城市购房后,是否必须迁户口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江西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第七十九、第八十条规定,公民户口迁移,遵循实际居住、人户一致原则。公民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到另一常住地实际长期居住的,应当向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迁移登记。

符合迁户条件的群众自愿到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联系电话:0794-3627430

 

 

                               广昌县公安局

2025812


答复机构 广昌县政府办 答复时间 2025-08-15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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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审核通过

答复机构 广昌县信访局 答复时间 2025-08-15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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